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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系统验收要求,防排烟系统如何验收?

信息来源www.jat119.com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防排烟系统验收要求,防排烟系统如何验收?防排烟系统是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两个系统的总称,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本文为大家介绍防排烟系统验收要求:


防排烟系统如何验收

防排烟系统如何验收


1. 观感质量验收(各系统按30%抽查)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2)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3)各类调节装置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4)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5)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2. 手动功能验收(各系统按30%抽查)

1)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正常手动启动和停止,状态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2)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阀门关闭严密,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3)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3. 联动功能验收(全数检查)

1)送风口的开启和送风机的启动应符合规范规定。
2)排烟阀或排烟口的开启和排烟风机的启动应符合规范规定。
3)活动挡烟垂壁开启到位的时间应符合规范规定。
4)自动排烟窗开启完毕的时间应符合规范规定。
5)补风机的启动应符合规范规定。
6)各部件、设备动作状态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4. 自然通风及排烟设施验收(各系统按30%抽查)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应达到设计和标准要求。
2)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应达到设计和标准要求。
3)设置自然排烟场所的可开启外窗、排烟窗、可熔性采光带(窗)的布置方式和面积应达到设计和标准要求


5. 机械防烟系统验收(全数检查)

1)选取送风系统末端所对应的送风不利的三个连续楼层模拟起火层及其上下层,封闭避难层(间)仅需选取本层,测试前室及封闭避难层(间)的风压值及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值,应分别符合规范规定,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2)对楼梯间和前室的测试应单独分别进行,且互不影响。
3)测试楼梯间和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时,应同时开启三个楼层的疏散门。


6. 机械排烟系统验收(全数检查)

1)开启任一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口,风机启动后测试消防排烟口处的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2)设有补风系统的场所,应测试补风口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7. 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1)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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